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实习记者吕银玲)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2月16日海关总署出台10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促进外贸稳增长。
10条措施包括:加大支持力度,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对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除企业名称需要通过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外,其他注册信息暂无需申请变更,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进出口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减少进出口报关差错,避免发生程序性违规。
在进口方面,加快验放进口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做到快速验放,如需实施查验的,提高机检比例,减少开箱检查,满足企业顺势监管需求。收货人可以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不到场实施查验。对于需要送实验室检测的,可凭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快验快放,进一步降低送实验室检测比例。
简化进口特殊医疗物品检疫审批。以疫情防控为目的进口用于治疗、预防、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医疗物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口岸海关凭主管部门证明直接验放。
促进农产品、食品扩大进口。进一步增加农产品、食品准入国别和注册企业数量,增加进口品种。加快农产品、食品准入进程,压缩检疫审批时长,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随报随批。在重点口岸开辟农产品、食品进口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需现场检查的,无需企业书面申请,现场即可安排优先实施检查,未见异常的快速放行;发现疑似病虫害特征需送实验室检测的,优先安排检测。
在出口方面,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前监管,提供便捷出证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出口货物检疫证书、处理证书、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等出具工作。加快出口备案企业审批流程。加强对企业进行国外技术贸易措施专项培训,为企业顺利出口提供支持。
“这次疫情对我们的外贸不管是在供给端,还是在需求端,从短期来说,都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整体来说,等于是我们的经济生产一下子暂时停顿了,影响可想而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外贸研究所研究员梅新育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需求方来说,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经济增长等方面,是高度依赖于对华经贸往来的。中国的经济暂时停顿,这些国家的经济也要出问题。这样一来,他对中国出口商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肯定会受到影响,这个影响是不能够忽视的。中国国内的消费等暂时急刹车,那么很多进口需求也要停了。”
他认为,出口方面,我们现在在艰难地复工。在这个特殊时期,海关总署发布的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会起到缓解疫情对外贸企业的冲击、助外贸企业一臂之力的作用。“加快验放进口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措施,对我们防疫和恢复生产有重要作用。”
10条措施中还规定了简化加工贸易延期办理手续;简化核销手续,减少下厂稽查;从简从快办理行政处罚;积极开展国际协调合作,加强国外限制性贸易措施的应对;以及发挥“互联网+海关”作用,保障信息化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梅新育认为,“这场疫情暴发是在春节假期期间,这样一个时段,客观上面产生了对生产制造业的冲击。”他认为,在带服务性质的基础产业里面,交通运输业受影响是最大的,并建议,疫情期间外贸方面的政策,非常关键的一个方面是要让交通运输方面尽快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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