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工作室回应肖像权案:法院已认定存未经许可使用艺人肖像的事实行为

北京商报讯(记者郑蕊)10月27日,微博用户“花椰菜大王”发文称,此前被诉侵犯鞠婧祎肖像权一事已胜诉,且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求。对此,鞠婧祎工作室发布声明称,该信息存在误导内容,法院已认定存在未经许可使用艺人肖像的事实行为,因发布内容未对艺人肖像进行任何丑化、贬损,且在起诉后已进行删除,因此未支持公司提出的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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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工作室表示,“花椰菜大王”截取一份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向公众发布误导内容,而“花椰菜大王”确实未经我司许可使用了艺人的肖像,在法律制度已逐步完备健全的当下,这种擅自使用艺人肖像的行为不应进行提倡。该判决书目前尚未生效,我司将继续收集证据并保留上诉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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